项目公告
******保健院手术电动动力设备、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筛查仪采购项目 ******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401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2 月 16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ZB)-2025-015
项目名称:******保健院手术电动动力设备、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筛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8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品目号预算金额/品目号最高限价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所属行业 |
1-1 | 手术电动动力设备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 128,000.00 | 否 | 工业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5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品目号预算金额/品目号最高限价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所属行业 |
2-1 | 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筛查仪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95,000.00 | 否 | 工业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资格要求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资格要求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1 月 21 日至2025年 11 月 27 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邮件获取:
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6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12 月 16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556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保健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30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91-******
10、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
联 系 人: 卢俊杰、寇鑫彤
联系方式: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俊杰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