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地块拟划拨、用途变更为商业商务用地,属于******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为后期土地是否需要进行土壤采样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参考,并为后续场地开发利用提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数据依据。
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旧村庄”改造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田头村护堤路上堤脚,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222.36平方米。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用作商业商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田头经济联合社。
二、调查方式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
三、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5年8月,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采样深度为6米,同时采集对照点土壤样品2个,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污染物45项指标,还包括pH值、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在地块内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包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浑浊度、总汞、砷、镉、铅、铬(六价)、镍、铜、氟化物、苯乙烯。
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各污染物检测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以作为商业商务用地。
四、信息公示时间
即日起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哲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