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高砂镇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2025年高砂镇垃圾清运服务
2. 项目编号:SMDC【2025】046号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招标要求和内容 |
1 | 1-1 | 2025年高砂镇垃圾清运服务 | 1年 | 288000 | 否 | 288000 | 288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6根据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开标现场。
4.8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4.9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请于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楼D单元)购买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售价200元,邮寄另加50元,未购买或逾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
8.以上如有变更,******有限公司会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ome进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9.采购人:******人民政府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楼D单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法:0598-******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
******银行沙县支行 |
银行账号:************1084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17:00时前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