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近期计划开展智能温室大棚无土栽培设备采购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智能温室大棚无土栽培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5977.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伍仟玖佰柒拾柒元整)。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栽培支架系统
需配置576个带果托的1米草莓种植容器(容量18L),要求可放置于支架上,种植面(盆表面)离地高度为0.9米。支架需包括带灌溉管夹、排水功能的金属支撑架、Φ32mm长度1.2M的竖桩等。
(二)吊蔓系统
要求包含1334米不锈钢吊蔓绳、2688个吊钩以及5376个吊夹。
(三)排污、灌溉、管网
要求包括110米50PVC排污管网、1400米20PE滴灌管网、100米63PE滴灌管网及其配件,用于智能温室大棚无土栽培项目的排污与灌溉系统建设。
(四)防草布
要求包括1344平方的PP材质防草布(面积以智能温室大棚实际面积为准)。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方式。
五、投标须知
(1)报价人报价的所有材料需要满足国家要求的各项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环境因素,该项目的材料、搬运、安装、调试、垃圾清理及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费用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报价人应提供:
1.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需按采购内容分项列出单价及总价);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年检时间应清晰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声明函(包含符合政府采购相关信用要求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声明);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一式3份,需逐页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智能温室大棚无土栽培设备采购项目”和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地址、报价人代表联系方式。
六、报价时间
应在2025年7月1日至7月3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送达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自2025年7月1日至7月3日,共3个工作日。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公告期满后,由******农村局网站上公示。成交人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姓名:王艳娜
联系电话:0591-******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2025年6月30日
、
******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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