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城东区块乡村共富项目-南漾等四村土地综合整治双合安置点清障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街道双合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宁市******街道双合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苗木等作物清理外运,红线范围内土地整平。涉及面积约236857平方米(355.32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47.37万元
2.4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9月 28 日 至2025年10月 9 日 10 :00止,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网站(******/TPBidder/memberLogin)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自主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办事处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2条规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街道双合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双合村 地址:******街道射击场路27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欧女士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电 话:1******93
传 真: / 传 真:/
2025年09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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