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生院新建项目已由******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3768.4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8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292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1.拆移室外箱变,拆除原医技楼、公共卫生部、食堂及室外楼梯、医疗废物暂存间、原有硬化道路、围墙等;2.改造原综合门诊楼,包含改造原有内墙、内门、外窗、卫生间、消控室及外墙等。改造兽医站2楼宿舍,包含室内外粉刷、更换门窗、改造室外楼梯及************办公室、护士站等。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
2.3 计划工期:146日历天。
******卫生院新建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地 址:灵武市南门高新产业园区东三营业房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陈利娟 联 系 人:郭小侠
电话:0951-****** 电 话:0951-******/******
传真: / 传 真: /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