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泰和污水处理厂配套公共绿地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2)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和污水处理厂配套公共绿地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承担泰和污水处理厂配套公共绿地二期工程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设计、施工(含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监理招标,以及工程概算其他费用中的(桥梁、房屋等)结构检测、场地调查、市政雨污水排放接管、填河论证、涉河论证、勘察、原水管监测、交评、前期代建、水土保持、物探等(如有)全过程。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投资100%。
4、服务地址:按照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工作止。服务保证期为合同履行完成后1个月之内。
6、最高限价:人民币34.5872万元。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06-06起至2025-06-12(每日上午9:00-下午4: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信息。
2、方式:接受现场或邮件获取。
(1)现场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服务中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邮件获取方式为:潜在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
注:1)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2)供应商须保证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若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相应响应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00 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310号新电大厦9楼。
五、竞争性磋商地点和时间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00 时。
2、竞争性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310号新电大厦9楼。
3、竞争性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纸质版及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密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18号
联系人:杨海东
电话:021-******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
邮 编: 200025
联 系 人:张琦
电 话:021-******-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