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名称:仪扬河大桥、城南快速路和万福路隐患整治工程监理服务2、项目预算金额:9.04万元。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04元(本工程建安费******.52万元,监理服务收费=(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1.3×1×1×1=11.3万元,按80%计算为9.0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及缺陷服务期,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5、建设规模:仪扬河大桥、城南快速路和万福路隐患整治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对仪扬河桥下空间进行整治,对邗江南路跨古运河桥头下沉处进行隐患处理;对城南快速路开口现状侧分带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活动护栏;对万福西路中央分隔带两侧加装护栏等相关内容。
6、建设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排水等工程。展开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5-05-16 14:30:00
谈判地址:
******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二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文件下载1预览1
报名结束时间:2025-05-15 18:00:00
发布时间:2025-05-09 11:36:07
采购编号:JSYZC100601Z******358
采购单位: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如确实无法提供请提供材料证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总监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的规定;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提供任命书原件,格式自拟)。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为道路专业1人、排水专业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提供拟派专业监理毕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