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S-04地块共计面积7229平方,本项目坐落于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康宁路1600弄,本项目将打造为集“党群服务+民生保障+社区治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该中心内嵌老******居民“一站式”生活服务需求,助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详见招标需求)
3、服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康宁路1600弄
4、服务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服务期为12个月。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每年单独签订。
5、采购预算金额:98.99万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5月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截止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供应商携带上述原件(核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至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进行现场验证,通过现场验证并缴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可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5年5月19日 09:30 (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各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123号11号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联系人:曹斌
电话:******